aeiou.now

主題:投票這件事,各國要求的不一樣

印尼怎麼過投票這件事,各國要求的不一樣?

常見主題

印尼把選舉的規格寫進憲法本文:一九四五年憲法第二十二E條第一項規定,選舉「以直接、普遍、自由、秘密、誠實與公正的方式,每五年舉行一次」。這串形容詞在印尼是有名字的——luber jurdil,是公民課本裡背得出來的口訣,不是法律的裝飾。第二項再列出這一次要選誰:眾議院、地方代表理事會、正副總統,以及各級地方議會。把週期與原則同時鎖進憲法是印尼與其他六個市場最不一樣的地方:選舉不是由執政者決定何時舉行的事,五年這個數字寫在最高位階的法律裡。實際的日程與階段由選舉委員會 KPU 公告,全國同一天投票。

這個主題是什麼?

巴西憲法第十四條把投票寫成十八到七十歲公民的義務,不去要說明理由;台灣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十七條規定「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」,沒有不在籍投票,於是投票日變成一次全島的返鄉移動;中國憲法第九十七條把直接選舉留在縣、鄉這一級,省與設區的市由下一級人大選出;美國的選舉日寫在聯邦法典裡是「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」,而那天不是假日。同一個動作,七個地方對「誰可以投、在哪裡投、那天算不算你的時間」給了七個答案。

來源與日期
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