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怎麼規定?
常見主題
印尼的最低工資分成兩層:省級的「省最低工資」(UMP, Upah Minimum Provinsi)與縣市級的「縣市最低工資」(UMK, Upah Minimum Kabupaten/Kota),後者只能比UMP高,不能更低。依據《2021年第36號政府條例》(經2023年第51號修正)與2025年第49號條例,程序是先由各省的「地區薪資委員會」(Dewan Pengupahan Daerah,由勞工代表、雇主代表、政府與學者組成)提出建議,省長最遲須於11月21日公告UMP,縣市長則最遲須於11月30日公告UMK。2026年起,中央不再訂一個全國統一的調幅百分比,改由各省依當地經濟成長率、勞動力對地方經濟的貢獻度,以及薪資相對於「合宜生活需求」(KHL)的落差,在中央給的範圍內自行決定實際數字——等於正式承認三十四個省不會用同一個漲幅。2026年金額最高的是雅加達首都特區,依省長第1142/2025號決定(2025年12月23日公告),UMP訂為每月572萬9,876印尼盾,較2025年上漲6.17%;西蘇門答臘省則是從2025年的299萬4,193印尼盾調升到2026年的318萬2,955印尼盾。全國沒有一個數字,連漲幅本身都不是全國一致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台灣《最低工資法》(2023年制定)由最低工資審議會二十一人於每年第三季開會審議,2026年生效月薪29,500元、時薪196元,全國單一數字,不分地區;日本《最低賃金法》按四十七個都道府県分別由地方最低賃金審議會依中央目安審議,2026年度目安全國加權平均時薪1,176円,同一個國家四十七種不同金額;中國《最低工资规定》要求省級政府至少每兩年調整一次,同一省內還再分二到四個檔次——陝西2026年一類區月薪2,376元、三類區只有2,140元;美國聯邦最低工資7.25美元,自2009年7月24日起十七年未動,各州可以訂更高(華盛頓特區18.40美元),也可以只等於聯邦標準;印度2019年《工資法》2026年4月1日才全面生效,把最低工資保障從原本只涵蓋約三成勞工的「附表僱傭」擴大到所有受僱者,但具拘束力的全國「地板工資」到2026年8月都還在諮詢階段,只有一個自2017年沿用至今、不具拘束力的每日176盧比參考值;印尼《2025年第49號政府條例》讓三十四個省的省長依當地經濟成長率各自訂UMP(省最低工資),2026年雅加達最高達每月572萬9,876印尼盾;巴西《薪資價值化政策法》(2023年)由總統依前一年INPC通膨加前兩年GDP成長訂出全國單一數字,2026年為每月1,621雷亞爾,但聖保羅、南里奧格蘭德等州可以依法(2000年補充法第103號)另訂更高的「區域最低工資」。
來源與日期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