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怎麼過年終獎金與十三個月薪水?
年终奖
- 當地日期
- 2027年2月5日
- 什麼時候?
- 農曆春節前後,無法定期限
中國的年终奖同樣沒有一部規定「必須發」的法律,它由勞動合同、公司規章或慣例決定;但它有一個很具體的制度存在感——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式。財政部與稅務總局的公告延續了「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、單獨計稅」的辦法至二〇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,居民個人可以在單獨計稅與併入綜合所得之間二選一,哪個划算選哪個。於是每年春節前後,關於年终奖的公共討論多半不是「發不發」而是「怎麼報稅比較省」。發放時點通常落在農曆春節之前,好讓它趕上返鄉與年貨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台灣的年終獎金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二十九條,是「營業年度終了結算有盈餘」時才分配的獎金——有條件、沒有期限、沒有罰則,實際發多少由公司決定。巴西完全相反:十三薪是一九六二年立法的義務,第一期十一月三十日前、第二期十二月二十日前,遲了要罰。印尼的 THR 必須在宗教節日前七天付清、不准分期,遲付罰百分之五。同一件「年底多一筆錢」的事,七個市場從法律義務到純粹慣例都有,而那決定了它到底靠不靠得住。
來源與日期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