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怎麼過年終獎金與十三個月薪水?
Décimo terceiro salário
- 當地日期
- 2026年12月20日
巴西的十三薪由一九六二年第 4.090 號法律訂定,一九六五年第 4.749 號法律再規定分兩期:第一期最遲十一月三十日,第二期最遲十二月二十日。它不是獎金而是薪資的一部分——工作滿一年領一個月薪,不滿一年按月數比例計,離職時也要結清。金額有法可算,遲付有罰,勞工可以直接告。也因為時間點固定在年底,整個國家的零售與旅遊在十二月出現一個可預測的高峰:那是全國同時多出一個月收入的月份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台灣的年終獎金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二十九條,是「營業年度終了結算有盈餘」時才分配的獎金——有條件、沒有期限、沒有罰則,實際發多少由公司決定。巴西完全相反:十三薪是一九六二年立法的義務,第一期十一月三十日前、第二期十二月二十日前,遲了要罰。印尼的 THR 必須在宗教節日前七天付清、不准分期,遲付罰百分之五。同一件「年底多一筆錢」的事,七個市場從法律義務到純粹慣例都有,而那決定了它到底靠不靠得住。
來源與日期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