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怎麼過求婚與訂婚?
常見主題
日本沒有專門規範婚約的法律條文:婚約被視為當事人之間的約定,成立與否要看有沒有結婚的合意與客觀事實(結納、訂婚戒指、雙方家庭見面等),法院在爭議發生時才逐案認定。結納這套傳統儀式近年明顯簡化,改成雙方家庭的餐會(顔合わせ)的比例上升。二○二二年民法改正後,男女的最低結婚年齡統一為十八歲。因此婚約在日本更像一組可以被事後認定的事實,而不是一份事先簽好的文件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訂婚不等於結婚:台灣訂婚年齡 17 歲、結婚 18 歲,而且不能要求對方強迫履行婚約;印尼 2019 年後男女最低結婚年齡都是 19 歲,lamaran 先是家庭公開承認;中國大陸的爭議常落在彩禮返還,日本沒有專門婚約法,印度受各社群屬人法影響,巴西 18 歲可自由結婚、美國則由各州處理戒指歸屬。這一頁比較求婚的社交意義、家庭協商、同意與法律重量。
來源與日期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