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怎麼規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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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過去只有《工廠法》第79條管年假,而且只管工廠工人:在同一年裡工作滿240天,成人每工作20天可以休1天,童工每15天休1天,結轉上限成人30天、童工40天。真正該注意的是,這條法律從來不管商店、餐廳、辦公室這些「商業機構」——那是各邦自己的《商店與商業機構法》,二十幾個邦各訂各的,印度從來沒有一套全國統一的年假規則。2025年11月21日,四部新勞動法典正式全國施行,其中把包含工廠法在內的十三部法律整併進《職業安全、衛生及工作條件法典》,資格門檻從240天降到180天,換算方式仍是每20天休1天。加班費的算法簡單粗暴:舊制超過每天9小時或每週48小時就要付2倍工資,新法典把每日門檻改成8小時、每週仍是48小時,倍率沒變,還是2倍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台灣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把特別休假分成六級:半年3天、滿一年7天、兩年10天、三到五年每年14天、五到十年每年15天,十年以上每滿一年加1天,上限30天;沒休完不會消滅,雇主要依第38條第4項發工資。
日本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9條是半年後10天,一路加到六年半的20天上限,2019年起雇主更有義務讓年資夠的員工至少休滿5天,但逾兩年未休就依第115條失效——用不完不會有錢。
中國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要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有資格,依累計工齡分5天、10天、15天三級,沒排休要按300%日工資折算(第5條)。美國聯邦完全沒有法定特休這回事——《公平勞動標準法》明文不管休假,給不給、給幾天由雇主或各州自己決定。
印度過去只有《工廠法》第79條保障工廠工人(工作滿240天、每20天休1天),商店與服務業一直是各邦自訂規則、從無全國統一標準;2025年11月新的勞動法典把門檻降到180天。
印尼《勞工法》第79條是滿12個月給12天,舊制六年後可休兩個月長假,修法後改成「公司可以給」、不再強制。巴西《勞動法整編》第130條給30天,但依當年度無故曠職次數遞減,曠職愈多假愈少,還可以把三分之一折現(第143條)。
加班費算法差更多:台灣前2小時加1/3、再2小時加2/3;日本超過月60小時加50%;中國平日150%、假日200%、法定假日300%且不能補休抵充;美國只算週工時超過40小時的1.5倍,沒有每日規定也沒有時數上限;印度是超過法定工時一律兩倍工資;印尼第一小時1.5倍、之後2倍,但每天封頂4小時;巴西一律至少加50%,但每天最多只能加2小時。
來源與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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