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怎麼規定?
常見主題
中國大陸的帶薪年休假要求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有資格,之後看「累計工作時間」分三級:未滿10年給5天,滿10年未滿20年給10天,滿20年給15天(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第2、3條)。這裡容易搞混的是「累計」不是「在同一雇主底下」——換過幾份工作,只要工齡加起來夠,天數一樣算數。如果單位沒把該休的假排進去,也不是不了了之:必須按日工資的300%把沒休的天數折算成錢給勞工,除非勞工自己書面放棄(第5條)。標準工時是每天8小時、每週平均44小時——不是外界常誤會的40小時(《勞動法》第36條)。加班上限是一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,特殊情況下可以到3小時,但無論如何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(第41條)。加班費分三檔:平日加班至少150%,休息日出勤如果沒安排補休至少200%(有安排補休可以不給錢),法定節假日出勤一律至少300%現金,不能用補休代替(第44條)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台灣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8條把特別休假分成六級:半年3天、滿一年7天、兩年10天、三到五年每年14天、五到十年每年15天,十年以上每滿一年加1天,上限30天;沒休完不會消滅,雇主要依第38條第4項發工資。
日本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9條是半年後10天,一路加到六年半的20天上限,2019年起雇主更有義務讓年資夠的員工至少休滿5天,但逾兩年未休就依第115條失效——用不完不會有錢。
中國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要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有資格,依累計工齡分5天、10天、15天三級,沒排休要按300%日工資折算(第5條)。美國聯邦完全沒有法定特休這回事——《公平勞動標準法》明文不管休假,給不給、給幾天由雇主或各州自己決定。
印度過去只有《工廠法》第79條保障工廠工人(工作滿240天、每20天休1天),商店與服務業一直是各邦自訂規則、從無全國統一標準;2025年11月新的勞動法典把門檻降到180天。
印尼《勞工法》第79條是滿12個月給12天,舊制六年後可休兩個月長假,修法後改成「公司可以給」、不再強制。巴西《勞動法整編》第130條給30天,但依當年度無故曠職次數遞減,曠職愈多假愈少,還可以把三分之一折現(第143條)。
加班費算法差更多:台灣前2小時加1/3、再2小時加2/3;日本超過月60小時加50%;中國平日150%、假日200%、法定假日300%且不能補休抵充;美國只算週工時超過40小時的1.5倍,沒有每日規定也沒有時數上限;印度是超過法定工時一律兩倍工資;印尼第一小時1.5倍、之後2倍,但每天封頂4小時;巴西一律至少加50%,但每天最多只能加2小時。
來源與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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