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怎麼過原住民族與殖民記憶?
原住民族抵抗日
- 當地日期
- 2027年6月26日
原住民族抵抗日是二○二五年才進到法律裡的。在那之前,臺灣的紀念日與節日只靠內政部訂的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》——全文八條的行政命令,卻對全國公私立機關、學校與社團一體適用;立法院的研究報告曾直指這種安排「法律位階過低」,建議提升為條例。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的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全文十條,第三條第八款寫進「原住民族抵抗日:六月二十六日」。同一條裡還有第五款的民族平等紀念日(三月二十一日)與第十款的原住民族日(八月一日)——同一部法律、三個相關的紀念日,三個都不放假。同一次立法也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的放假從一日改成三日,所以這次修法真正動到假期的,不是新增的紀念日,是那個交給各族自己決定的祭儀假。
原住民族日
- 當地日期
- 2027年8月1日
原住民族日是紀念日,不是假日。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第三條第十款訂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,但第四條把「放假一日」的紀念日限縮成六個——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、孔子誕辰紀念日、國慶日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、行憲紀念日——原住民族日不在其中,同條最後一句寫得很清楚:「其餘均不放假」。這個日期指向一次修憲。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一日公布的憲法增修條文,把沿用四十多年的「山胞」正名為「原住民」;八十六年第四次修憲再把具集體權屬性的「原住民族」寫進憲法。行政院九十四年通過條例草案時把八月一日定為原住民族日,一○五年八月一日總統以國家元首身分向原住民族道歉。真正放假的是另一件事:同一部條例第五條把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」列為民俗節日,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、徵詢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,第六條再讓具原住民身分者依其族別擇定三日放假——這是全臺唯一一種按族別決定、只給特定身分的人的假。原民會現行認定十六族。
這個主題是什麼?
臺灣把原住民族的記憶寫進法律,但沒有寫進放假: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第三條同時列了原住民族日(八月一日)、原住民族抵抗日(六月二十六日)與民族平等紀念日(三月二十一日),三個都只紀念、不放假;真正放假的是原住民族歲時祭儀,而且只放給具原住民身分的人、由各族自己擇定三日。美國的做法完全相反——同一格日曆被兩個名字爭奪:聯邦法律至今寫的是哥倫布日,南達科他州寫的是原住民族日,阿拉巴馬州兩個都寫。巴西二○二二年把「Dia do Índio」改名,印度二○二一年新設了一個部落榮耀日,日本承認了先住民族卻沒有給它一天。
來源與日期
日期依地方時區、曆法與官方公告;若標示估計或地方變體,請以來源為準。